#湯加文 3
2013年5月,第一次跟林珊珊見面,沒有portfolio, 沒有經驗,沒有talent,只有一顆初生之贖不畏虎的心。
我分享了比較有趣的工作/生活經驗,當過繪畫助教,蛋糕店助理, 也做過保安, call 台阿姐...等等, 天南地北胡說一番。她告訴我,會把我記住, 有機會會把我介紹給人認識。
一星期後,約了第二次見面,珊珊身邊多了一位旦哥,旦哥認真告訴我:要做藝人,就不要met 指甲。我想我那時應該緊張得要死了:P
他們都說會記住我,同時鼓勵我先試試演藝工作,看是否真的適合自己。
於是,同年,我自薦參選校花 。
(續)